第 36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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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宿一天住要15元,还提供两餐,饭钱另外交,素菜一天10块,有肉就是15块。

    早饭就是馒头和小米粥,中午是他们吃什么我跟着吃什么。

    这几天我已经吃过的午饭有:西葫芦薄皮大馅的饺子,玉米面的锅贴和炖鱼,烙饼和拌野菜,土**炖野蘑菇,还有香椿馅的饺子。

    邻居是一个卖豆腐的小哥,他每天做出两块大豆腐,一块老一点的,一块鲜嫩的,然后推着自行车到下面的镇子上去卖,挣了当天的饭钱就回来招呼几个兄弟买扑克牌。

    我跟着他们玩,一天居然能赚出30块钱,刨去住宿费,还有不错伙食费。

    这里山清水秀,重山叠嶂,手机信号、网络神马的一概全无,通信全凭带绳座机电话,电视台除了县级地方台,就是cctv那几个,完全让人提不起精神去看这里是一个相对落后,却清新怡然的处\女\地,没有过多的人世纷扰,也没有爆炸般的信息、知识的发生和运用,这里似乎有一个天然的屏障,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不过,这样的信息封闭时代的壁垒即将被打破。

    村委会那边的宣传时事的大牌子已经树立起来。随着中国移动成功投到了4g牌照,勋世奉的a-tech corporation负责在中国构架全新的第四代信息传输设备,原本的2g和3g网络设备可能需要全部舍弃。这将会是信息工业的一场革命性风暴,会席卷一切穷乡僻壤,把所有安宁与安贫乐道全部卷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焦灼当中去。

    可即使这样,4g工程仍然是一个功在社稷,利于子孙的工程。

    虽然,这归根到底,将要为勋世奉的腰包厚厚的赚足一大笔。

    怪不得,骄傲不逊如徐樱桃大公子,也要乖乖的跑到上海去为arthur hsun在中国的金融版图努力打拼,果然是‘money talks’,万古不变的真理,比黄金还要真。

    我顺着山区开始游荡,到第十二天的时候,我游荡到了燕城。

    这里天空都是雾蒙蒙的,有时候,天气一冷,又没有风,容易形成雾霾天气,就好像一百多年前,狄更斯笔下的雾都伦敦。我在英国读书的时候,伦敦已经摘掉了雾都的帽子。在我眼中,她清澈、明净,性\感前卫又摇滚,难以想象的bitchy和吸引人,可这都取代不了燕城,这里有家的味道。

    我刚去伦敦的时候总是水土不服而过敏,我爷爷给我装了一小瓶子家乡的土壤,他曾经告诉过我,——宁要家乡一培土,莫恋他乡万两金。

    即使我以后的过敏症状靠英帝国主义的药物控制住了,那瓶土壤,一直让我留到了最后。

    我熟知这里的大街小巷,每一片居民区,人们口中的方言、欢笑以及谩骂和哭泣,我闻着空气中的味道就能找到每一家拐角处的小吃摊位,不用看地图,或者看路,就能凭着感觉走到每一个在地图上没有标记的地方。

    傍晚时分,喷泉小广场上,播放着《西游记》里面的《天竺少女》的快节奏的歌曲,伴随着李玲玉甜如蜜糖一般的歌声,一群大妈仿若老兔子一般摇头晃脑,想象自己就是玉兔公主,正在飞眼勾引那个宝相庄严的唐三藏,很久之前我看着她们感觉无比淡疼,现在居然很有亲切感。

    我找到一家小旅馆,放下行李,在天黑之前,就回到了家,——万荷千峰园。今天是这个前私家园林最后一天面向公众开放,明天它就全面封闭,等候资本重新塑造。

    这么久,我走过了前生今生,才走了回来。

    家人却不在了。

    这里说大不大,可是说小,也的确不小。

    前面一个巨大的荷花池,中间是几进的大院,全是晚清时候留下的祖宅,后面则背靠林山,风水极佳,这是爷爷平反后用在香港卖画拿到的钱沿着祖宅圈的地建造的园林,仿照岳麓书院建造,重新构筑他童年的时光,也成为了我童年的天堂。

    这里一株一株荷花,一块块青砖,一条条横梁,还有屋子中收藏的落实政策后被归还的不足十分之一的古董和字画,都是宝藏。这些东西,被我的家人用尽心血呵护着,经过了乱世,二战,内战,十\年\浩\劫,却终究无法躲过资本的窥伺。

    那边有个小导游,带着几个人向这边走过来,她拿着一个小喇叭,边走边说,“这里原先是一个私家园林,这里的几间屋子就是这家主人祖宅。”

    客人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和他的家人。

    客人问,“这家没人了吗?”

    导游,“嗯,一家人想要出国旅游,结果车子没有到高速就撞上了对面来的大货车,就这样没了。”

    那个中年男人的小眼睛看了看这里,一个劲的咂舌,“全家人都出国?腐/败!诶呀,现在谁都供的起这样的院子,这家主人肯定是腐\败了吧,不然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死了好,死了妙,死的呱呱叫!!活该!”

    导游愣了一下,马上笑着回答,“不是,万荷千峰园的主人是一个画家,听说,等闲一副画作都要上拍卖会呢。”

    “画个画能卖几个钱?肯定是腐\败了,要不就是他儿子腐\败,下面的人想要送他儿子钱所以买他的画。诶,导游小姐,这个园子既然都无主了,这片土地很好,刚好开发房地产,这块地什么时候挂出来啊?”

    导游回答,“其实今天是园子对公众开放的最后一天,这片土地已经被这个家族的后人继承了,那是一个境外的财团,随后他们要怎么开发,我们就不知道了。”

    中年男人咂舌,“还说不腐\败?把土地都卖给外国人了,太腐\败了!”

    随后,他们就前面的荷花池为毛要种荷花,而不种小麦或者稻米而烦恼了,“这些土地,要是种上了小麦,都不用出去再买馒头了,这些荷花不能吃不能喝的,种它们作甚?”

    他老婆提醒他,“烂泥里面可以挖藕。”

    中年男人想了想才说,“藕?那又不能当干粮吃,种它作甚?!要不说,这里的人腐\败嘛,真腐\败。”

    我绕开了他们,慢慢在园子里面安静转着。

    快到晚上8点,万荷千峰园最后一次清场,明天,这里就是别人的地方了。

    人群逐渐散去。

    我绕到祖屋后面的晚枫亭,最后一次仔仔细细的看着这里,似乎要把这里全部装在眼睛中,带走一般。我不敢照相,我怕这些照片又一次引起致命却无法阻挡的波涛。冯伽利略告诉我,人死liao,死liao,人一死就一了百了。

    现在的我,已经不属于这里了。

    只是,再怎么留恋,再怎么不舍得,终究要曲终人散。

    周围的广播中已经开始播放‘难忘今宵’了,人们纷纷走向大门,然而园子中的灯一直亮着,似乎预示这夜晚并不是全部的终结。

    游客离开,整个空间安静了下来。

    伴随着黑夜的到来,十余辆汽车悄然而至。为首的则是几辆黑色奥迪车a6,都是小号车,后面则是几辆黑色梅赛德斯。他们不像游客一般,在大门外的停车场停下,而是打开了大门,直接开车进入万荷千峰园池塘前面的草地上,压碎了刚要发绿草坪。

    司机打开那几辆奥迪的车门,下来几个人,园子中的灯光无比辉煌,我看的清楚那几个人,都是地方台新闻上的熟脸,而其中一个男人,戴着金丝眼镜,穿着尼克服,就是燕城勋家五老太爷的孙子,勋暮生的‘大堂哥’。

    随后,后面的人也打开了其中一辆梅赛德斯的车门,勋世奉从车子里面走下来,这次有些不一样,他没有带他那些白人保镖,而仅仅是带着司机和助手一般的人物。

    果然,‘大堂哥’镇得住场面。

    燕城毕竟是共\产\党的天下,这里又偏远,似乎都没有经过改革开放的洗礼,实在不适合那么嚣张开着迈巴赫,带着等同于王室成员保镖一般的安保人员招摇过市。

    勋世奉的举止依然很沉静,只是他修长挺拔的身材和身上万古不变的深色手工西装,以及国王般的存在感,让他和周围的官员立刻泾渭分明,说鹤立**群也不过分,因为他没有官员们那种‘公仆’的朴素感。

    为什么会是他呢?

    万荷千峰园的主人为什么偏偏就是他?

    那份‘苏离’和‘勋世奉’之间的、长辈们订下的单方面的婚约,对于他,除了是资本扩张的手段之外,还算什么?

    这个园子里面的所有东西,一草一木,对于我都是稀世之珍。

    更不要说爷爷拼命呵护下来的瑰宝,这些经历了乱世、抗战、解放战争还有文\革而保留下来的古董字画,虽然曾经是苏氏家族的私人收藏,可终究还是属于整个世界的。

    我爷爷生前一直想建一个博物馆,可以永久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展示这些民族文化的遗产,可是目前,它们都属于一个财雄势大的资本家,也许,终此一生,再没有面向大众的机会了。

    在英国的时候,勋暮生曾经告诉我他哥哥向一个教堂收购一副被纳粹杀害的艺术家的作品,人家不卖,他们给的回答就是,这些画作应该被人们看到,如果挂到你的城堡里去,它们将永远无法面对大众。人们需要看到这幅画作。

    勋世奉的回答:let them buy it, let them bid(让他们买下它,让他们出的价格比我还要高。)

    也许他外表彬彬有礼,冷淡又自持,其实骨子里,他是一个具有极强独占欲和征服欲的男人。普林斯顿的毕业生有很多,mit的博士也不少,只是在最黄金的年纪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我想,性格才是勋世奉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吧。

    他们进入祖屋的院子。

    不能再看了,我收了心从晚枫亭下来,向外走。

    其中一辆奥迪车的司机问我,“谁?怎么还在这儿?”

    我,“游客。”

    “游客?快走吧,这里不对公众开放了。”

    “好。”

    祖宅外面有一座古香古色、雕梁画栋的大门,虽然早已经没有了摇曳着的烛火,不过夜幕总是把不那么明亮的灯光压的若明若暗的。

    我在大门外面。

    我看见勋世奉在这座大门里面。

    他听见了声音,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体,有些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似乎我是一个跑错了场的演员。

    至于我,只是觉得眼前的心情异常复杂。

    这里原本属于我,今天却属于他。

    我在门外,他在门里。

    可是,我却似乎是走过了千山万水来到这里,与他相遇。

    ……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说,最后,也只是冲他笑了笑,终究还是离开了这里。

    我到外面,过了上下班的高峰,燕城的道路上显得有些冷清,我的手机有震动,我低头看着来电显示,划开了屏幕。

    “alice……”

    “是我。”

    “既然到了燕城,一起吃个饭吧。”

    ……

    很久很久,我没有说话,电话那边的勋世奉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安静着,似乎我们的通话已经结束。

    可,并没有。

    终究,我回答,“好。”

    chapter 14

    82

    答应和勋世奉吃饭,我忽然发现,自己没有合适的穿着。

    我带出来的衣服不多,只有牛仔裤和衬衫,毛衣,外套和匡威的鞋子,穿这样的衣服与勋世奉吃饭,这种违和的感觉,就好像听到郭德纲与周立波宣布订婚并且发誓一生相亲相爱一般。

    我想至少去买一条裙子。

    可是小城市里面实在没有可挑选的余地,市中心的荔枝百货大楼中,只有一个名叫白领的牌子还算凑合。只是,那里的一条裙子不但需要5000元+,更雷的是,它们的设计全是令人淡疼的水钻和无语的蕾丝,穿上不像一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的白领,而像乡镇企业家的风骚的小老婆。

    最后,我还是只能穿球鞋、牛仔裤和衬衣。

    我能做到的就是把手机放在兜中,不要拎着那个据说能令他发狂的桃粉色机车包。

    从小旅馆的镜子中,看着我这身穿着。

    忽然想起来,很多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在伦敦见勋世奉,似乎,也是这样的打扮。

    那个时候,勋暮生父亲的葬礼结束后,勋世奉大约控制住了局面,他从纽约飞伦敦开金融会议,可以抽出1个小时的时间看看弟弟,并且请我们吃顿饭。

    于是,我和勋暮生奉命开车从三一学院到伦敦,去觐见勋世奉先生,外加领饭吃。

    因为复活节考试周刚过去,我和勋暮生经过了各种paper,course work,assignment,外加exam的洗礼,我不但写了自己的作业,还帮他这只不靠谱的笨熊写了一半的作业,于是我就被摧残的活像一只直立行走的僵尸,木讷讷的。

    从学校到伦敦不远,差不多1个小时的高速公路,一路上,我都混沌沌的。

    只是,当勋暮生把车子开进他们家在海德公园一号公寓的停车场的那一刹那,我沸腾了。

    这是位于伦敦knightsbridge的公寓,均价2000万英镑,顶层是一个卡塔尔的家伙买的,据说花费了1个亿的英镑!这里是全球范围内顶级豪宅中的顶级豪宅,相隔不远的地方就是白金汉宫、不列颠自然史博物馆和泰晤士河流。

    那个时候,我和勋暮生互相对家世和背景都了解的不甚充分。

    学校中,一切人和事都很简单。

    在三一学院这个圈子中,大家交人交心,不论家世。

    我,“lance,你哥哥太腐\败了!就为了在伦敦落脚打尖,就这么烧钱,太禽兽了!”

    勋暮生停了车子,淡淡的说,“这是我名下的公寓。”

    我,“土豪啊!”

    勋暮生,“我妈送的。”

    那个时候我知道,勋世奉和勋暮生,不是一个娘生的。

    “我哥只是过来这里请我们吃饭,他不愿意到外面的餐厅去,最近不太干净。哦,对了,一会儿吃饭的时候,拜托你优雅一些,不要像一个埃塞俄比亚的难民,我哥看不上这样的吃相,还有,他这次过来……”

    从停车场到门口,勋暮生一直在说他哥哥的八卦。

    诸如,他一向只结交21岁以上、成年的、可以饮酒的、成熟的白皙的、最好是蓝血的美女。女人在他面前最好穿着得体,一般都是裙子、高跟鞋,外加适当的珠宝。

    “至于你这身……”勋暮生扫描了一下我的打扮,嫌恶的说,“女人穿牛仔裤和球鞋,对于他而言,就好像看见了一条土拨鼠,不过,你怎么穿都没有关系,在我哥眼中,你不能算是个女人,只能算是雌性的动物。”

    我,“……”

    还有,他哥那次从纽约过来,日程表中其中一个事情就是专门和他女友分手,然后送出一套位于邦德街的公寓作为分手礼物。

    我咂舌,“你哥一向出手这么大方?”

    “不是。”勋暮生摇头,用眼睛对准了虹膜扫描仪,准备开门,说,“因为那个女人的家族很有富有,以后与他们还有生意往来,所以,……,不然,我哥不会再看她一眼。”

    我,“为什么?”

    勋暮生,“因为她迷恋上了我哥的脸。”

    虹膜匹配,门打开。

    我,“这是好事啊,至少女人喜欢他,不会是因为他的钱。”

    勋暮生反驳我,“又不用靠脸吃饭,大家族的男人长成他那样,可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不过女人要是能喜欢上他的钱,似乎更能让他感觉到安心。”

    我白眼,“你长的也很风\骚。如果想要靠脸蛋吃饭,我看可以。女人为了你的脸蛋都能前赴后继,一怕不苦,二怕不死。”

    勋暮生,“你为什么不扑?”

    我,“你是我闺蜜。”

    勋暮生,“白痴。”

    ……

    当时,我只是觉得,勋暮生的哥是一个顶级怪胎。

    勋暮生的公寓也是一个怪胎。

    屋子中装修的极为舒服,很简约,一眼看不过不张扬,只是那种奢华需要一点一点的品味。这里墙面上挂着一些照片,彰显了主人不平凡的家世。照片囊括了中国近代史中几个重要人物,勋暮生说,这是他母亲家族的旧照,而照片中那个很脸熟,曾经出现在我中学历史课本中的男人,则是他外公。

    这一切却与勋世奉无关。

    他是混血儿,因为他的母亲是白种人,与照片上的勋暮生外公家族,风马牛不相及。

    复活节前的伦敦,美如赞美诗。

    繁花似锦。

    阳光好似清透绵薄的丝,洒在房间的落地窗上,让外面不远的海德公园显得郁郁葱葱的,有穿着白裤红衣黑帽的骑手在骑马,碧透的蓝天笼罩着这一切。

    勋世奉坐在一把黑色天鹅绒的椅子上,正在看书。

    他有一张令人难忘的脸。

    只是阳光照在他身上,让那张脸看上去有些模糊,好像蒙上了一层雾气,却令他的眼睛更加耀眼。

    如同钻石一般的璀璨。

    饭桌上,我第一次近距离的知道了勋暮生哥哥的传奇。

    那一年,勋世奉25岁。

    相对于他的地位,这个岁数年轻的有些过分,甚至到了恐怖的地步。

    曾经是他的同行,我当时是这样想的:——如果自己幸运的话,我3年undergraduate课程可以拿到一等荣誉毕业,然后2年的硕士课程读完,在我22岁的时候,可以进入一家顶级投行做实习;然后在25岁的时候,可以有机会成为一个分析师之类的人才;但是,我绝对不可能如勋世奉一般,在这个年纪就拥有了自己的科技公司和基金公司。

    如今,更是想都不要去想了。

    没有英国帝国大学的学位,我此生都不可能进入金融街。

    思绪回来,我抬头看了看燕城的夜空。

    高,而且透。

    与伦敦截然不同。

    也许是因为纬度的原因,英国的天空很矮,如果到了秋冬那种漫长的黑夜,则压抑的人透不过气来。

    勋世奉亲自过来了。

    一辆黑色的梅赛德斯,一个司机,一个保镖。

    我想自己开车门,没想到他下来,亲自为我打开车门,我坐进去,看了看他,他还是一身钢条一般的深色手工西装,手腕上钻石袖扣闪动光芒,呃,和他一比,我果然很像一只土拨鼠。

    车子重新启动,缓缓滑行,车内一层水一般的安静。

    他一直看着窗外。

    从我这个角度看他,印在防弹车窗玻璃上的那张俊脸,和我第一次看到他完全不一样。

    七年过去了,并不是说他老了,而是,气质已然不可同日而语。

    那个时候,我只觉得他犀利无比的年轻,甚至令人感觉到恐怖。

    如今,他则是一个年轻的国王。

    说到底,他之所以显得比同龄的中国人年轻许多,还是因为毕竟他没有深陷我们文化中这种近距离搏杀的、令人郁卒的人际关系,和终生蝇营狗苟、无命运的人生当中去,从而保留了一丝诡异的纯真。

    上天从来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得到上苍的礼物而拥有罕见美丽的大脑,更多人却好像被遗忘了一般,终生像老鼠一样,蝇营狗苟的活着。在不列颠读书的时候,我知道一件事,这个世上有两样东西最真实:英镑和头脑,而勋世奉拥有both,值得人羡慕与嫉妒,当然,更多的应该是痛恨。

    徐樱桃总是痛心疾首的骂勋世奉是顶级贱\人!

    这也是一种另类的仰望和崇拜吧……

    他忽然说,“alice。”

    我,“嗯。”

    他,“你,今年到底多大了?”

    ……

    他为什么又问我这个?

    我,“19岁。”

    他,“……,未成年。”

    我,“成年了。”

    ……

    好半晌,他来了一句,“今天看你,好像中学生。”

    我对着车窗玻璃赶紧看了看,嗯,一身衰衣,没有化妆,因为那些东西都没有带出来,再加上这几天我跑了这么远,瘦了一些,……,的确显得有些像中学生。

    他,“我觉得自己好像在犯罪。”

    我,“……”

    83

    我记得上次跟勋世奉吃饭,吃保定府的官府菜。

    菜的味道忘记了,就记得很昂贵,而且房间中的全套紫檀木的家私异常抢镜,不知道今天他要带我去哪里……反正燕城这个地方土,一般人出席红白喜事都是城乡结合部的打扮,所以上饭店不穿着他那个样子也没有关系。

    车子稳当的行进着。

    拐过翠峰路的十字路口,再向前,就是万荷千峰园了。

    远处,亮着一盏灯。

    梅赛德斯停下,我推开车门,正好是园子前面的草坪上,脚边是一丛我从英国万水千山带回来的石楠,被车辆不小心已经压迫残废了。

    勋世奉下车,他看了看周围,说,“这里以后会做成一个私人会所,不过,每周的周日上午8点到下午4点向公众开放,让这里的人依然有地方可以赏荷爬山。今天,我们先去试试这里的饭菜吧。”

    他在车子的那边等着我,我慢慢绕了过去,跟在他身后。

    我以为,昨天与这里的诀别就是今生最后的告别了。

    谁想到,今天我又来了。

    人生啊~~~~

    我家的祖屋是晚清留下来的,正北房是最好的,旁边都是偏房、耳房,还有听差的喝茶休息的地方,正中一个大院子,照壁墙上是我爷爷的爷爷手书的几条曾国藩家训。院子正中是用长青石铺陈的道路,两旁是小碎鹅卵石,回廊边种满了玉兰和丁香,那边还有一道水渠,上面架着一道小小的石桥,水渠从背后山上引水,通着外面的荷花塘。

    “这里就是苏离的家。”勋世奉说。“你知道她是谁。”

    我点头,“是,曾经你还以为我就是她。”

    他,“你不是。”

    我,“我不是。”

    苏离与我,年龄不对,人不对,身体不对,眼睛虹膜也不对,除了冯伽利略,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秘密。我是一个转生的幽魂。

    哗啦,哗啦,小桥流水的声音。

    勋世奉,“你调查过她。你说,你嫉妒lance对她的心意,是说谎吗?”

    我点头,“是。当时你固执的认为我和lance是情侣,所以只有这个原因能让你接受。其实,我只是想知道,她究竟是什么人,能让lance那么痛苦,我想帮帮lance。”

    餐厅在小桥流水的另外一边,勋世奉让人过去准备,他却站在中庭,看着后面的山林。

    他,“当时不让你再调查,主要是因为,苏离已经不是你和lance之间的问题了。”

    我,“那么,现在,她变成我和你之间的问题了吗?”

    勋世奉看了看我,夜幕下的灯光尤其晦暗,我只能看清楚他的头发上有夜灯的光,看不清楚他的脸。

    他说,“不是。我几乎不认识她。我和苏离是长辈订的婚约。”

    我点头,“上次来燕城,三爷说过,你没有见过她。”

    他,“我见过。”

    我看着他。

    勋世奉,“她是lance在三一学院的室友,我在英国见过她。”

    我,“嗯,那她是什么样子的女孩子?”

    勋世奉看着那边的小桥流水,“不记得了。”

    我,“……”

    可是,我却记得你。

    这就是大神和小虾米截然不同的命运啊!

    我死了,死的悄无声息,无人问津;我想如果有一天勋世奉升天了,必定震荡全球资本市场。诶,还是那句话,想要生的有尊严,死的有尊严,谁说不需要大量的金钱?!

    勋世奉看着我,那双蓝色的眼睛若明幽暗的,“alice,我大你很多岁,这方面不可能如你这样单纯。”

    我,“……”

    没有人说话,只有流水的声音,慢慢的,从山泉到荷塘。

    此时,小桥流水那边走过来一个穿着很板正的男人,恭敬的对勋世奉说,晚餐已经准备好了。

    他,“走吧。”

    我,“好。”

    这里的晚餐,是苏府家宴,是按照这座私家花园前主人遗留下来的菜谱请大厨精心烹饪出来的,一共三道菜。

    第一道是小菜:虾子芹心,芥菜墩,桂花糖藕和玫瑰小枣。

    第二道是熟菜:软炸鲜贝,浇汁活鱼,烧鸭和清汤燕菜。

    第三道是汤水:乌鱼蛋汤和一道甜点,核桃甜酪。

    菜品本来应该一道一道上,可是勋世奉嫌周围有人,乱,所以直接就摆上桌面了。菜量不多,恰好够两个人吃,全部家宴使用白瓷的餐具,显得干净、整洁,不争夺菜品的光辉,让人一看,就兽\性\大\发。

    勋世奉面前的餐具是刀叉,我面前的是筷子和勺子。

    他忽然说,“上次你给我削的筷子,没有带过来,今天只能用刀叉了。”

    他是我见过的,拥有最美丽大脑的人。

    只要勋世奉想学的东西,就没有他学不会的。我看他不会、也不想用筷子,就知道,他对自己华人血统没有半分好感。

    其实,这辈子他一直对我说中文,而且没有半分外国人的口音,我也挺惊讶的。回想一下,当年我第一次和勋暮生到伦敦觐见他的时候,我们说的都是英语,最开始,我压根就不知道他会中文。

    我,“没事,吃这些菜用刀叉刚刚好,要是吃面的话,我再给你削就是了。”

    他笑了一下,“好。”

    我,“我还以为,你会请我吃西餐。感觉你不太喜欢吃做熟了的菜品。”

    勋世奉,“是不太喜欢,不过这里说话方便。”

    我点点头,“是。”

    然后又说,“万荷千峰园这里很安静。五老太爷的家就在山那边,上次我陪着他送你们到山门口的时候,就想过来看看。从前我只听说苏罗浮的画作能买那么多钱,也知道他的荷花园,没想到,这里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

    勋世奉只是垂了一下眼睑,很轻的点了点头,却不想再多聊这里,他问我,“你,……,平时喜欢做些什么?”

    我,“我?看书,看剧本,哦,现在不看剧本了,然后就是看电影,……,你肯定都没兴趣。你那么忙,华尔街报纸说你一秒钟的收益是1200多美金,诸多富豪愿意花费10万美金的价格,只想与你共进午餐,听听你对于投资的建议,那样你都无法抽出时间来,怎么会有闲情逸致看电影?”

    勋世奉似乎有些很清淡的意外,“你也知道这些?”

    我,“康斯坦丁的arthur hsun名震江湖,虽然我只是一个小虾米,可四少您的大名还是让我如雷贯耳。”

    我上辈子作为他金融圈的小同行,康斯坦丁的arthur hsun那就是一尊神啊!

    诶,不能再想了,一想就容易激动。

    虽然对于大神的敬仰似乎永无止境的说。

    我看着他手边有已经醒好的红酒,起身,拿过来,给他高脚杯里面倒了一些,再给我这边的空杯子倒一些。

    我,“陪你喝点酒吧。”

    勋世奉看着我,“我从来没有teenager喝过酒。”

    我,“上学的时候不喝吗?”

    他看着我,并没有说话。

    我,“上次你逼问我的时候,可是连问都没有问,就给我倒了一杯酒的。而且,……,中国没有禁酒令,无论我够不够21岁,都可以喝。”

    说着,我的酒杯碰了他的酒杯,我端起来喝了一口,放在桌面上,良久,他拿起他的酒杯,也喝了一口,再放下,殷虹色的液体,在红酒杯中晃动,好像流动着的红宝石一般。

    真美。

    这可是勋世奉从法国拿过来的chateau margaux 1995。

    猛然看上去,好像黑色,有黑莓和黑醋栗的香气,味道真的不错。

    当然我对红酒的品味几乎为零,不过看瓶子上的标签也能看明白,于是,我秉承不喝白不喝,喝了也白喝的伟大的信条,一下子,喝下去三分之二瓶。

    吃完饭,坐上车子的时候,我还觉得有些热,伸手拉了一下衬衣的领口。勋世奉从关上了我这边的车门,就从另外一边上车。

    我们离开了万荷千峰园。

    夜幕下的燕城,显得格外的萧索。

    外面街边上偶然能冒出来一个烤羊肉串的摊位,稀松几个人,坐在那边,喝着崂山啤酒,吃着烤的不明肉类的串串,现在羊肉那么昂贵,30多块钱一斤,路边摊上怎么可能用纯正的羊肉。

    勋世奉忽然轻声说,“alice……”

    我,“嗯。”

    他,“以后住在上海好吗?我送你一幢房子。”

    我,“……”

    诶,我在心底叹气,说到底,你勋世奉也只不过拿我当个乐子。不过我身价见涨啊!从一开始老夏给了我2000块,都涨到上海的一幢房子啦!

    o(n_n)o哈哈~!

    只是……

    周围很暗,太暗了,我忽然觉察那里不对,……,这不是送我回我住的小旅馆的路,也似乎不是送勋世奉回他居住的路,这条路,……,这条路是通往城郊坟地的国道!

    我陡然大叫了一声,“停,停车!”

    说着,我就伸出左脚狠狠踢在司机的手臂上。

    猛地听见:

    吱!!——

    异常尖锐的刹车声,我们的车子直挺挺的停在杳无人烟的道路的正中央,副驾位子上安保人员刚要动弹,司机手一动,一声沉闷的响声,那个保镖一声闷哼,身子一歪,浓重的血腥味冒了出来。

    司机手中的枪管对准我身边的勋世奉,“四少,不要动。”

    勋世奉一脸平静的看着他,那双蓝色眼睛犹如夜幕下的深海,你以为那里应该是波涛汹涌,可事实上,什么也看不到。

    他,“你,是老三的人?”

    司机长着一张宽厚大叔的脸蛋,虽然此刻他面无表情的甚是诡异,他说,“是。原本四少都是前呼后拥的,我为了能找到这个机会,等了很多年。怎么,看到您的心腹其实是敌人,很意外吗?”

    “心腹?”勋世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