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部分阅读
眼看着一个身材火辣如同名模、亲切的称呼他为傻b的姑娘把他新送的爱马仕铂金包扔在地板上,跟我斗酒,最后被我喝的冲着自己的新包一直吐……
然后,今天,他身边的姑娘安静端庄的如同一个处\\\\女,而她的手中,则是专门定制的镶钻的鳄鱼皮爱马仕铂金包。
他爸肯定发大发了。
勋暮生扭头,招呼我过去,坐在他身边。
向梓修豪冲着我摇头说,“还是lance出手不同凡响,身边的姑娘可是最近风头狠劲的大明星啊!我辈敬仰!我自我介绍一下啊,我是lance的死党,好哥儿们,好兄弟,我们是英国的同学,我是ken,姑娘,咱们遇见就是缘分,哥哥陪你喝一杯!”
他从桌面上递过来一杯**尾酒。
向梓修豪,“这是甜的,小女孩儿都喜欢喝。”
我又把酒杯推了过去,“我不喝酒。”
向梓修豪开始笑,笑的有些痞,不过在我与他们在拜占庭bbq店吃饭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这个笑容,其实很招人喜欢,尤其招惹小姑娘喜欢。
他,“别这么不给面子,不看我的面子,看在lance的面子上还不成吗?”
我,“……”
正想着,要不要用饮料代替这个东西,跟他喝一杯久别重逢感动酒,勋暮生就把我面前的东西拿过去了,一口灌入,冲着向梓修豪说,“我帮她喝了!”
哦!噢噢噢噢!啊啊啊啊啊!!!!
身边都是起哄的,连我原先只见过,不熟悉的什么larry,justin,leo,mars,还有sam,他们都开始嚎叫。
向梓修豪也喝干了自己的酒水,大笑着,“老七,你也有今天?!哈哈,好吧,哥哥看你也栽在女人手里一回,不为难这个妞了,不过,按照老规矩,不喝酒可以,当众亲一个,就是将功赎罪!”
我也不说话。
他们都是狗肉朋友,平时也能打架,也能闹,每次闹起来都很high,根本没有界限,他们同事也敢扯,就是,不知道,当众亲吻,这么无聊诡异的事情,勋暮生是什么意思。
正想着,勋暮生的手指扣住我的肩膀,有些突然,把我扯了过去,然后,我就看见他的嘴唇慢慢靠近,他身上的气息越来越重……
他离我那样接近,就像一纸书页,贴着另外一纸书页,我的嘴唇几乎能感觉到他同他哥一样,薄的像刀锋一般的嘴唇,虽然喝了一些酒,可是呼吸仍然是冷的。他似乎并不着急亲过来,反而像一只抓住耗子的猫,在逗弄猎物一般,开始清清淡淡,像是有意识的开始带有耳鬓厮磨的暧昧……
他终究还是没有亲下来。
众人起哄更暴烈了。
勋暮生开始疯狂的喝酒,别人灌他,他喝,别人不灌他,他也喝,直到喝到吐,这些旧朋友又不是谈生意,并不想把他灌成这个样子,于是,在他去卫生间吐了两次之后,就同意我把他带走了。
坐在车上,我以为他醉了之后就睡着了,可是,他却问我,“刚才你怎么不反抗?你可以打我耳光,我不会还手。”
从我这边的车窗玻璃上,我看到了他模糊的倒影。
只是那双眼睛……异常漂亮,深黑色的,好像无月无星的夜空,带着一种火焚般的烈和痛苦。
他忽然说,“alice,嫁给我。如果不行,就滚远一些,别再让我看到你。”
……
他并不知道。
我的手机上有两个未接来电。
当电话震动的时候,我看着打来电话的人,似乎手指都有些发软,几乎拿不住震动着的手机,总以为下一秒钟,我会划开手机,接起电话,可是……一直到对方挂断,我这里显示‘未接来电’,我也没有划开手机。
那个人,打来电话的人,就是 ……
arthur
我开始开车。
车子中的两个人都很沉默,似乎遗忘了方才的言语。
我下意识的把车子开到的ritz府邸,可是,一到这个花园的入口,我就知道,我走错路了。勋暮生已经搬家,而这期间,勋暮生一直坐着,一言不发,似乎想要把回家的时间拖久一些。
我去过那里。
于是,调转车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向外开。
已经很晚了,即使喧嚣无限的北京城,也有清淡的时候,走过一个广场,不在需要从地球到月球的距离,我看到城市的边缘,有一片杨树林。
放慢车速,进入岔路。
打开大灯,漆黑的夜晚,看上去似乎有些诡秘的遮天蔽日的红松,只有我车前两道刀一般刺目的射灯,照着前行的路。
转过弯路,上了一个山坡,又下了一个山坡,然后,道路两盘的树木豁然分开。
我看到那个遥远的,雄浑的石头建筑。
终于,开到了我眼前这个几乎高耸入云的黑色雕花门。
停车。
我下去,冲着对讲机,让里面的安保人员打开大门,结果,一道红色的细光线扫了一下,大门自动滑开,我上车,车子缓慢驶入。
院子中异常安静,只有身穿制服的安保人员在暗处按照规定的路线巡逻着。那边停着几辆黑色的梅赛德斯,没有宾利,也没有他那辆迈巴赫。
我对勋暮生说,“你,先去洗个澡,换一身衣服,我帮你煮个米粥喝,然后再吃点胃药,吃这么多酒不好。”
半晌,他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就这么坐着。
我以为他终于要赶我走的时候,他忽然扯掉了安全带,打开车门,“好。”
max大叔不愧是一个完美的npc,他不可避免的站在城堡的入口大门处。他头顶上是像苍穹一般的天花板,是用很复杂的中控线路创造出梦幻又逼真的效果。
勋暮生上楼了。
我去厨房。
这里的厨房堪比一个小型的酒店,黑色大理石的流理台,美国红衫木的全套橱柜,还有巨大的德国产的冰箱和微电脑控制的灶台、烤箱和洗碗机。厨房中央是一个独立的台子,上面吊着很多铜质的锅,各种型号,一应俱全,只是,这里根本就没有家和人间烟火的气息。
我问max大叔要了米,放在一个中号,但是很深的铜锅里面泡着。其实,自从那次意外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max大叔,似乎他那张和蔼可亲的脸和慈善的面孔都像一张面具,因为曾经见识过里面的狰狞,所以再看他,就会不由自觉的仔细看。
人脸真经不起仔细看。
越看,就越觉得可怕,总觉得他笑的时候,嘴角勾的弧度不对,又觉得他貌似和蔼的眼神,实际暗藏玄机。
于是,索性不看他。
大米泡好。
我把锅子放在灶台上,打开明火,开始熬煮,米粥需要用木勺不停的搅拌,一直搅拌,怕糊锅,然后,切了一些姜丝进去,这样养胃。
正做着,我的眼角似乎瞄到什么,从厨房这边更好能看到,院子中有一闪而过,刺目的灯光,一辆一辆车子依次进入,本来应该有些热闹的外面,却意外的鸦雀无声,死寂依然。
大厅的门打开。
max照例站在门口,然后就是隐约飘过了几句英文问答,诸如lance回来了,门外那辆车是谁,什么的话语。
米粥煮好,我熄了灶台的火。
max大叔又回来了。
于是,我盛了一碗,让max大叔给楼上的勋暮生送过去,转身过去洗手,把围裙摘下来,想要离开,却,看到了站在那里的勋世奉。
他脱掉了外衣,只穿着真丝的衬衣,一边向我这边走过来,一边单手摘掉自己法式反褶袖的钻石袖扣,放在流理台上,因为他的动作,那两颗小小的东西微微发颤,闪动着璀璨的光芒。
他挽起来袖子,这样的动作,的确可以柔和他那种外露的专\制与蛮横。
而……
随着他的靠近,那股只属于他的香气,越来越清晰,就好像夜空下的深海一般。
我以为他要问我什么,可是并没有。他异常安静,只是安静的走到我面前,似乎很自然,他侧着低下头,要接吻。
我扭过脸。
“我脸上有残妆,……,你弟弟说,你不喜欢亲吻女人嘴唇上的化妆品。”
勋世奉停了一下,只说了一句,“他什么都告诉你,那你呢,你也什么都告诉他吗?”
密合上来的吻是轻软的,……就好像那次……
在我家,最后的最后,……我记得。
这样又深幽且绵长的吻隐约带着引导性,我知道自己根本无法拒绝,于是,眼前似乎生出一种恍惚迷离的感觉,而,四周的香气,似乎愈发的浓重,也愈发的放肆,夜空的下悠远的海洋,并不平静,开始暗中引起激流,一层一层的波浪,……,在我眼前,他那双蓝色的眼睛,也柔和了起来……甚至,有着一种类似温暖的错觉。
在他的舌尖想要顶开障碍,更加深入的时候,我似乎猛地惊醒,抓住了他的肩膀,稍微推开。
他看着我,并不说话。
我“……”
我们之间,只有呼吸的声音。
我又退了一步。
“我,……,给你盛碗粥吧……”
良久。
我听见他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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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帮他盛好了米粥,勺子要放在左手边。
只是,这次多递过去一张纸巾。
他的嘴唇边上有我口红的颜色。
裸粉色。
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出来,只是他的肤色比一般华人要白皙一些,口红印在他的嘴角,就像他那张完美的面孔上一道清淡的伤。
他结果面巾纸,轻轻的抹去那道痕迹,似乎可以抹去我们之间的尴尬一般。
max大叔端着碗下来他,他说,“七少爷吃了一些药,已经睡了,并且吩咐我转告艾小姐,请您自便。”
我知道勋暮生并不想见我。
在说了那样决然的话之后,我们需要距离和时间。他把这个严酷的选择抛给了我,要不,我们向前走一大步,今生今世在一起,要不,此生分道扬镳,再不相见。
可是,……,我怎么可以嫁给他?!
勋世奉吃东西的时候照例异常的安静。
汤匙根本碰不到碗边。
我,“米粥里面有姜丝,养胃的。……你慢慢吃,我走了。”
闻言,他抬眼看了看我,放下手中的勺子,再用餐巾擦了一下嘴唇,站起来,“我送你。”
我摇头,“不用,我自己可以走。”
他就站在餐桌的那边,“我送你。”
勋世奉,他是那种,根本不能拒绝的男人。
周围很寂静,院子中也一样。
毕竟春天来了,伴随着晚风,有异常清爽的青草和树木的芬芳,还有一些独属于盛开的鲜花的味道,靠近石墙的花园中,有一道竹子编织的藩篱,那边,是极其美丽的白蔷薇。
如果在白天,站在阳台上,一推开玻璃窗,就可以看到草地,还有,藩篱外,这一片盛开的白花。
我用钥匙打开中控锁,然后勋世奉帮我拉开了车门。
我突然问了他一句,“我们,真的要这样下去吗?”
这也有一道艰难的选择题,是要认真开始一段relationship,还是,一场谋杀时间的男\欢\女\爱?
夜空下,云开了。
月光洒落在这个城堡和这片私家园林。
因为满月的光华太耀眼,显得这些背后的夜空愈发的幽暗,就如同勋世奉的眼底,那片根本读不出的深沉情绪。
“you tell ”
他说。
然后,他帮我关上了车门。
我的车子开出雕花门之后,我还能在观后镜中看到勋世奉那抹修长笔挺的身影,就像钢刀锋利的刃,似乎,这种锋利,足可以在虚幻的灵魂上刻上印记。
……
simon张复工了。
本来我想要让他多休息几天,因为最近我的工作安排并不紧张。
可是,作为一个et的劳模,新北京标准的青年才俊,simon张毅然决然的复工的。他复工的第一件事,就是帮我接广告,目前我的身价已经涨了,这个时候签一些有江湖地位的品牌,不但可以丰满我们两个人的荷包,还可以丰满我们两个人未来的理想。
我现在过着规矩的人生。
每天除了到公司点卯,定时间练习舞蹈,剩下的时间,就是去廖安的工作室,压迫她教导我如何长出一些浪漫细胞,因为她那部新的偶像剧得到了et的投资,马上就要开戏了,虽然我落选了女主的机会(廖安的建议,她说我应该空出三个月的时间,悉心补充营养),只是,作为et的员工,近水楼台先得月,近距离观摩也是好机会。
还有……
我不能再在勋暮生眼前出现。
他给了我一个选择题,嫁给他,或者滚远一些。
既然我不能选择第一个选项,第二个因为合约的问题,我至少要明年才能离开,剩下的,我能为他做的,只能是不再在他的面前出现。
这些天,我再也没有接到arthur hsun的电话,暗自松了口气。
我很怕接到他的电话。
因为,他给我的选择题,我依然无法做出抉择。
我对于他的世界,就如同我对于人生的窥伺一样,我只愿意遥远的看着他,就像看着那里的墙外笙歌、夜雨惊梦,他看着我,就如同大千世界看我一般,一只井底之蛙。
至于别的……
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像两个世界的差距。
似乎,根本就不应该相遇。
廖安忽然问我,“你最近怎么了,心神不宁。你盯着这一页纸1个小时了,根本没有翻页。”
我合上了手中这本原文的《双城记》,说,“我好像喜欢上一个……,廖安,你说,什么是爱情?”
廖安上下打量我,忽然一笑,从手边的烟盒中抽出一根樱桃味道的香烟,点上。樱桃甜腻的味道随着她吐出的烟圈,慢慢散发了出来。
廖安慢条斯理的说,“给你讲个有意思的八卦,你知道吗,圈中一个影视剧投资商king,喜欢上你们et的谢逸然了,他一直追她,可是美人不为之所动。
king是个富二代,手中有些钞票,为了女孩子也舍得花,只是,买的任何东西都被退了回来,谢逸然什么都不收。其实,不只是king的,谢逸然是一个很……怎么说呢,反正是个很那个啥的姑娘,她谁的东西都不收,这样的特质吸引了一些圈子的玩家,总想着攻破这座高山,其实每个女人都是一座高山,她想要男人上来的时候,就会留一条路,可如果她不想,她不会留这条路的,谢逸然就没有给任何人机会。”
“king是个火山孝子,他的车子就停在et楼下,他随时打电话给谢逸然,要请她吃饭,既然包包、鞋子这样的礼物不收,那么king就开始送鲜花,送巧克力,这样的小东西。鲜花退回去也会脂残粉褪,巧克力就可以请大家吃掉,这样的礼物,再不收,实在不像样子,所以,谢逸然就半推半就的拿下来。”
“king以为自己有了机会,他就约谢逸然吃饭,席间,谢姑娘问了他一句话,他回答不上来。”
我问,“谢逸然问了什么?”
廖安说,“她说:在我学戏最艰难的时候,你没有遇到我;在我被同行压制的时候,你没有保护我,……,这个同行,有可能就是指你,她看你不顺眼,不知道你这样没才华,不努力,长的也不美的女人为什么可以得到这么多机会,她讨厌你,我跑题了,继续说,……在我因为没有钱贿赂剧团领导,不能上台的时候,你也不在我身边,那么,你除了有钱之外,你凭什么爱我?”
“alice,你说,对于她来说,什么是爱?
在她学戏最痛苦的时候,鼓励她,在她被同行压制的时候,打压那个同行,在她没有钱贿赂剧团领导的时候,拿钱给领导,让她站在舞台的最中央……这是她需要的爱。”
我认真想了想,“那么,对于她来说,她付出的爱情是什么?”
廖安,“她幼年的时候,父亲跟另外一个唱大鼓的年轻女人跑了,她跟着她妈妈长大。她从小就学会了坚强,认定这个世界上男人如同母猪一般的不可靠,是不能相信的,她需要依靠自己,也只能依靠自己,她认为握在手中的东西,比如事业,机会,甚至是金钱,都比一场虚幻的爱情要真实。
alice,你觉得,对于她来说,什么是爱情?”
我,“……”
廖安掐灭了烟,“想想吧,如果想通了,你再来看看我写的偶像剧,你就会知道,观众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你真以为观众需要看到你的爱情观和价值观吗?告诉你,大多数人不需要,他们想要看到的,就是缺失得到弥补,伤痛得到补偿。看看传说中的《阿甘正传》为什么说它震撼了人们的心灵?不是因为它真实,而是那正是美国、或者说全世界社会最缺少的一部分东西。”
廖安推过来一张纸,摆放在我面前。
“这是一张白纸,你看着这里,想象一下,alice,如果你是谢逸然,当你看到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中,美丽的人鱼公主那样执着的爱着王子,甚至甘愿付出自己的嗓音,让自己在陆地上每走一步都如同踩在尖刀上一般痛苦,而后,为了成全王子和公主的爱,而甘愿化为海上漂浮的泡沫,这样的故事,你会感动到落泪吗?
相信我,你不会!你只会冷笑着,说,那个人鱼公主是傻b,为了那么个贱男人付出这么多,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什么是市场化,就是,你一定要知道,什么样子的故事,感动什么样子的人。你不可能做出一部吸引所有人的故事,可是,如果你用心,你可以做出一部吸引一部分人的故事。”
“这就是成功。”
……
办公室里很安静。
似乎只有思绪翻涌的声音。
落地窗外面,是奥运村空旷的视野,和罕见湛蓝的天空。
廖安坐在椅子上,转了个圈,忽然问我,“你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愿意说这些,和她说这些。
我说,“奇怪的人,本来不应该相遇,结果……
他是一个,和我应该喜欢的男人完全不同的人,我喜欢乔深那样的男人,可是他,却是一个与乔深彻底南辕北辙的人。
他,不爱说话,没有幽默感,背景异常复杂,我几乎完全不了解他,对女孩子也不好……他很疲惫,像一个旅人,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走的太远了,找不到回家的路,或者说,他迷失在自己的星空中……很虚幻的感觉。
还有,虽然他这个人并不单纯,我却觉得,其实他的性格中,隐藏着某种纯真。
我有一种想法,觉得坐在他身边安静的看书,比我自己一个人看书要好一些。”
我问廖安,“这是爱吗?”
廖安,“love istell
她继续说,“有些人的爱,是有条件的,比如刘晓庆说过,下乡的时候,姑娘们容易爱上生产队长的儿子,因为可以让她们少干活,多拿工分;上学的时候,女生容易爱上出风头的男生,因为这样可以得到其他女生的羡慕;高三的时候,容易爱上成绩好的男生;大学的时候,感情五花八门;而毕了业,姑娘们容易爱上有好工作的男人,有钱的男人;而男人则容易爱上有好工作的女人,有钱的女人,因为我国目前的状况,我是说大多数,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无法独自养家,在生存第一的时代,爱情都是跟从这个第一原则而做出的选择。似乎,中国的姑娘好像很少因为一个男人性\能力强悍,而不考虑其他现实因素,比如学历、工作、家庭、房产神马的,继而不顾一切的爱上他,这是个有趣的事情。
那么,爱情是什么?
性\欲?生存?还是繁衍?”
“alice,只有你自己知道,什么是你的爱。”
我又想起来勋世奉那句话,——you t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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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知道,什么是我的爱。
love is
可是,我却不知道,到底什么样子的故事,适合什么样子的人。我不可能直接问观众,因为没有人会给我一个准确的回答,就如同乔布斯从来不会遵从市场调查而研发自己的产品一样。我们需要作出一个东西,让观众起先不知道那是啥,然后看着看着,才发现,哦,原来是这样,我喜欢这个故事!
玄妙。
太玄妙了!
这个玄妙的犹如神学一般的问题,我怎么样才能搞清楚?
难道,真的让我像cctv的记者一样,拿着一个话筒,扛着摄像机,莫名其妙的跑到街头,对着无权无钱、平时被一个城管都能随便欺负的修鞋老头,仿若电影中的阿凡达降世一般,和蔼可亲的问一句,“你幸福吗?”
哦,不,我应该貌似谦虚谨慎的问一句,“亲,你这个故事吗?你喜欢草**女生和王子的爱情故事,还是姑娘和diao丝的爱情故事?”
姑娘们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喜欢钱多的男人,就如同写手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为了钱而写东西。姑娘喜欢有钱男人和写手码字希望名利双收,都需要给自己在金钱面前弄一层美轮美奂的那个啥,那就是——毫无杂质的爱和对文学崇高的敬仰。
可是,历史与现实都证明了,这样的男人似乎拥有比钱少的男人更具有竞争力,就如同冰冻星球纪录片里面出现过的场景,一个好的企鹅,如果想要交\配,留下后代,也一定是一个会搭窝的企鹅;热带丛林中的天堂鸟,想要求偶的时候,都要敞开自己丰满而美丽的羽毛,对着雌鸟唱歌,要动听,要美丽,要有诱惑性。
好姑娘与diao丝的爱,……
除去了金钱、学历、相貌、工作、家世、房产,汽车等等一切现实的诱因,似乎只剩下的爱了,也许这样男人真的会存在。在穷困的物质条件、猥琐的外表、不足160的身高、没有受到过高等教育、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险,就更不要说什么房产和车子这些俗物了,除去这些外在条件,也许他真的拥有丰沛而令人折服的内在,而让姑娘真心喜爱。
可是,如果我要是真弄出一个好姑娘和这样一个diao丝的爱情故事……那就需要重新定位市场了,这样的故事,应该会在一直生存在城市边缘的农民工中有市场,而不会吸引城市中的姑娘,因为这样的故事,姑娘们心灵上无法得到满足,看不爽,自己不买账。
廖安说,好的故事就是让观众,缺失得到弥补,伤痛得到补偿。
如果现实人生给了大家一道伤痕,那么电视剧里面就不能再反复撕扯这道伤痕来恶心人了。
毕竟,我们要做的是偶像剧,又不是现实纪录片。
廖安的新戏定名为《柠檬夏天的爱恋》,题标下还有一行小字——honey
据说,夏天温度可以让草长莺飞的世界变得更加的繁茂,把空气蒸腾的也更加稀薄,让人的视觉出现一种类似浪漫的幻觉。
其实,说简单一些,就是温度增加一些额尔蒙的分泌量,琼瑶***小说中的台湾少女比东三省的闺女容易早熟,在东三省的闺女还叉腰揪着骚年的耳朵扯犊子的时候,台湾少女就能在15、6岁的年纪,暗暗对着老师发\春,归根到底,就是天气的原因,跟情商木有神马关系。
故事的女主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姑娘,大学毕业2年,留北京工作。
第一男主是一个很有钱、有背景的家伙,跟徐樱桃徐大公子差不多,只不过木有他爹的权势,也木有樱桃的身家,但是却比樱桃哥哥靠谱多了的一个帅锅。
第二男主,是一个凤凰男。名校毕业,自己奋斗,是一个异常刻苦用功,并且全身散发着‘身残支坚’强大气场的美男子,围绕在他周围的全是一等一级别的美女和老爹身家丰厚的姑娘们。
故事主线:
第一男主追求女主,女主因为他有钱而不屑一顾,然后她喜欢的是男二。
同时,又为了男二的身边围绕着这么多自己的竞争者而暗自伤神、伤心、难过,自我贬低、自怨自艾。她觉得男二太优秀了,自己与竞争者一比,那就是马里亚纳海沟与珠穆朗玛峰的区别。然后,男二稍微的另眼相待,就能让她激动半晚上不睡觉,第二天一早起来弄**蛋饼,给男二当早点,随后,被竞争者b的哈根达斯抹茶蛋糕击碎了一地的玻璃心。
这期间,男一陪伴着她,和她一起伤心难过,陪她去大排档,一起吃烤串,听她哭诉,给她的工作出谋划策,并且,暗自出钱买项目帮助她,让她犹如得到了葵花宝典的郭靖一样,在公司里面宛如江湖顶级高手一般,飞花摘叶,凌波微步,让大家又奇怪,又羡慕。
终于,她得到男二的瞩目了。
那种感觉,就好像辛迪蕾拉在舞会上,被王子看中,进而邀请她一起跳舞一样的令人全身颤抖。
故事到了一个美好的阶段。
男二如此的优秀,这样的优待女主,让大家以为这就是一对完美恋人的时候,男二喜欢上了公司老总的那个、刚从海外回国的千金,而这位小姐也看上了男二的能力。
于是,顺理成章,男二甩女主。
女主痛苦的天崩地裂,她觉得人生都是晦暗的,世界就如同核子战争遗迹一般,天空上还一片一片的飘荡下灭世的灰烬。
男一还在女主身边。
然后就是,纠结啊,比如男二和未婚妻去买戒指,买婚纱,每次都会被女主遇到,女主很伤心,很难堪,千金小姐很高傲,她知道,自己的家世和美貌还有学历都比女主强很多,自然,自己就成了那个‘有主儿的’,而穷丫头的女主就成了‘没人要的尾货’。女主就更加郁卒了。
于是,男一就自告奋勇,充当她的护花使者。
当她形单影只的时候,身边有他;当别的姑娘想她炫耀自己的男友买了新的大众帕萨特的时候,他就开着自己的宾利接送女主上下班;当别的姑娘省吃俭用的花两三个月攒的钱买一个lv普通包包的时候,她拿着男一丢给她的‘不值钱的买菜包’——鲜嫩的一个爱马仕的铂金包!
然后,一系列的闹剧,最后,终于弄明白,其实千金小姐的爹,这个老总也是端着别人饭碗的打工皇帝,这个公司真正隶属一个大集团,而这个集团的真正的主人,就是男一的爹。
而女主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爱情,她其实爱上了男一。
因为他的温柔、体贴,因为他的人好,而不是他手中大量的金钱!
最后,女主和完美的男一happy ending了!
多完美!
在被廖安如同醍醐灌顶的洗脑下,我看了这个故事,我都感动的热泪盈眶了。这个男一,太***的完美了,我要是碰到这样的男人,我哭着喊着都要嫁给他,别说给他当女人了,就是给他当丫头我都认了!
这个男一,拥有同徐樱桃相似的背景,却没有他那种宛如沟壑一般深不可思的城府和心机;拥有乔深的面孔(其实,他就是乔深出演的),却不像乔深那样爱上一个不可言说的萧容;他拥有谭酒桶那样完整的家庭,却比谭酒桶要年轻并且洁身自好许多……至于勋家的勋暮生和勋世奉……男一拥有他们所没有简单、直白与安全。
廖安的这个男主角就是所有妞心目中的完美的代言人。
我就这样,像个小粉丝一样,搬着小马扎,坐在片场整整一天,看着乔深那出神入化的表演,与他那张价值亿万,几乎可以倾国倾城的脸蛋。似乎,他就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可以把看着他的人,带入只属于他的梦幻当中去。
嗡嗡……我手机震动的声音。
拿出来一看,是simon张的来电,他提醒我,晚上在et酒店有一场我和于灏主演的那个《战国》的庆功会。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这部戏在各个卫视的收视率非常好,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把人们对于历史剧的狂热从被清宫大辫子戏份给腻歪和恶心的不堪一击的玻璃心中唤醒。让老百姓恍然大悟,哦,原来我们的老祖宗还有这样美人如玉、死士豪杰、国运纵横、诸子百家争鸣的辉煌时代啊!!
原来我们的历史不都是宫墙内的脂粉阴谋,后宫中的女人心计,太监宫女的虚假颠鸾倒凤,外加朝廷上匍匐于地的号称是大臣,其实是奴才的,行为是太监的男人们。
原来,男人也可以如荆轲一般做死士、做豪杰,也可以如苏秦一般执掌六国相印,或者像秦始皇一样承袭六世余烈,扫六合,征伐天下。
而女人,也可以如赵姬一般,权倾天下,或者如姬蘡薁一般,凄美红颜,烈爱一生。
反正,这个故事还真的挺受欢迎的。
et专门为这部戏,把联合投资商,还有媒体,艺人的什么,都叫过来了,凑在一起,开个party,说是庆功,其实开始第二轮的营销,并且同时推出et别的几部新戏和一些新签约的艺人。
作为et的执行总裁,勋暮生一定在场,而且必定是主角。我作为《战国》的第一女主角,我身边必定是饰演秦始皇的于灏,还就是勋暮生。
今天我穿了一件红色软纱的裸肩礼服,黑色的christian louboutin的鞋子,没有戴任何珠宝首饰,可是口红却是容易激发女人敌意的大红色,来自dior限量版的口红,为了不在镜头前面成为妖姬,头发并没有卷,只是自然的吹直,垂落腰间就好。
于灏是gucci的黑色西装,而勋暮生,照例是意大利手工西装,今天,他穿了一件深蓝色带着竖条细纹的三件套,显得贵气十足。
镜头,可以泯灭一切爱恨情仇。
我,勋暮生和于灏,面对镜头,用社交这种完美的商业化笑容,面对镜头。
我无法答应嫁给他。
所以,我只能滚开的,躲在离他的远远地方,不碍他的眼。
我已经努力克